2023年济源高级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 ||||||||||||||||||||||||||||||||||||||||
日期:2023-02-06 11:55:21 作者: 来源: 阅读:次 | ||||||||||||||||||||||||||||||||||||||||
济源高级中学 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2023年2月4日教代会讨论稿)
为规范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省、示范区等职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突出学校工作业绩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 1.成立济源高级中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小文 执行组长:李雪颖 成 员:马鹏远 田伟才 穆庆宇 原春生 李会玲 翟亚非 孔永建 王东升 毛涛峰 刘 宁 领导小组下设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办公室,王东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成立济源高级中学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其中中层以上3人,一线教师4人。 组 长:马鹏远 成 员:翟亚非 王东升 李红卫 赵小强 李娓燕 黄玉新 二、申报条件 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及上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细则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为准。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1.传播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并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2.有赌博等严重违反社会治安行为并受查处; 3.搞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兼课; 4.私自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 5.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分配工作; 6.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 7.不爱岗敬业造成教育教学事故; 8.其他违法、违纪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三、推荐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遵循“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严格按程序推荐,确保做到职称政策、推荐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实行公平竞争,择优推荐。 四、指标分配 根据济源示范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推荐指标,全部分配到一线教师中。 五、积分细则
六、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河南省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所要求的申报条件和工作业绩的教师向学校进行申报。 2.资格审核:学校职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师德师风、业务学习、工作业绩、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公开展示:通过资格审核的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学校范围内公开展示三天。 4.业绩积分:根据积分细则,组织申报人员以推磨的形式进行第一轮积分并签字确认,然后再次推磨进行第二轮审核并签字确认,最后由本人对两次的积分结果进行确认签字。 职评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积分进行全程监督,并对最终的积分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5.民主评议: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将积分结果交学校党总支会对申报人员的积分、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等进行综合民主评议,择优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6.网上申报:结果无异议后,推荐人按要求整理个人申报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 七、补充说明 1.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类证书不积分; 2.积分相同情况下 (教师)班主任优先,其次考虑年龄大的老师,在外单位担任班主任不算; 3.所有荣誉证书不重复计分;有兼任职务的,取高值积分; 4.所有证书及任班主任情况指任现职以来; 5.获奖内容相同,不同级别、部门的,取最高级别计分; 6.中途调入高级中学的教师,在原单位获得的荣誉证书只计算市级以上的; 7.所有证书非行政或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证书,一律不计分; 8.获得学校“突出贡献奖”的教师,如符合各项条件,可直接晋升; 9.学校党总支对参加职评人员进行审核,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或违纪、违法现象,有权取消参评资格。 10.2011年—2018年高考表彰,学校表彰被收回的,经核实按学校综合表彰积分。 11.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为创全国文明校园加分的证书,国家级每次积4-6分,省级每次积2-4分。具体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荣誉类证书不加分。 12.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晋升,一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13.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认定。 14.此办法解释权归学校; 15.此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济源高级中学 2023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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